西安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音乐舞蹈)招生简章

  • 时间:2017-05-31 08: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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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收30名艺术类(音乐舞蹈类)考生。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政治思想合格,身体健康(舞蹈类考生女性身高1.62m以上,男性身高1.70m以上)。

3、外语语种为英语。

4、艺术文科、艺术理科考生均可报名。

5、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统考”或“联考”),且取得合格证,方可被我校录取。

6、参加省级统考专业特长测试时,必须为以下项目的一种:

A、乐器类:萨克斯、双簧管、大管、单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B、舞蹈类:芭蕾舞蹈。

四、报名:

1、陕西省考生参加陕西省组织的省内院校联考,专业测试合格者可在高考填报志愿中报考我校。

2、非陕西藉考生报名:

A、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打印《网上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并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本科招生办。

B、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

C、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707信箱(请注明音乐舞蹈类报名材料),邮政编码:710048。

D、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五、考试:

我校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生源地的统考成绩。

陕西籍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陕西省联考音乐类A2组的专业课成绩或舞蹈类B1组的专业课成绩。

六、学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陕价费发[2001]36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七、录取: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音乐舞蹈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按照教育部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投档条件的,省招生办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依照相关政策审查录取。

3、录取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录取方法:专业课合格,文化课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英语成绩40分以上,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A、陕西考生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B、外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课*0.4+专业课*0.6。

八、考生注意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不符合我校招收项目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章报考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生源省份备案。

4、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029-82312504      83240439(传真)

学校网址: http://www.xaut.edu.cn/

E-mail:zhaoban@xaut.edu.cn